內容提示:對于船管公司,有必要告知船員回國攜帶物品的要求,一些違禁品不要帶回來。...

“你這是禁止攜帶物品,我們要作截留處理!”8月7日,江蘇鎮江檢驗檢疫局港口辦事處檢驗檢疫人員對巴拿馬籍君潤輪的船員攜帶物進行檢驗檢疫查驗時,發現該輪中國籍船員攜帶的海參、燕窩、魷魚干等違禁攜帶物品。依照《出入境人員攜帶物檢疫管理辦法》當即作出截留決定。
據江蘇鎮江檢驗檢疫局相關負責人介紹,該輪這來鎮江港卸載元明粉,檢驗檢疫人員在對該輪下船船員進行攜帶物查驗時,從林姓、曾姓船員的行李箱中,發現禁止攜帶海參、燕窩、魷魚干等物品。經檢驗檢疫人員現場了解得知,主要為船員在馬來西亞購買帶給家人。但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禁止攜帶、郵寄進境的動植物及其產品名錄》,以上三種物品屬于禁止進境物,可能帶有禽流感、線蟲等疫情風險,檢驗檢疫人員在對船員進行了解釋與政策宣貫后,對違禁攜帶物進行截留依規做進一步處理。
今年以來,江蘇鎮江檢驗檢疫局共查驗入境船舶120多批次,對440多名船員攜帶物進行檢驗檢疫查驗,發現禁止攜帶物 6批,這些禁止攜帶物有食品、工藝品、紀念品和保健品等,截獲禁止攜帶物品有大蝦、木雕、食人魚標本、東革阿里、海馬等,這些禁止攜帶物主要來自印度尼西亞、越南、巴西、馬來西亞等國家和地區。
隨著國際貿易和出國旅游的日益頻繁,在國外購買各類產品帶回國的情況也不再鮮見。但是,來自疫區的動植物及其產品可能攜帶各類疫情,一旦流入,將會對國門安全造成巨大威脅。檢驗檢疫提醒:入境人員要了解相關規定,不要攜帶禁止進境物入境,避免給自己和他人造成不必要的麻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