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容提示:近日,江蘇省交通運輸廳牽頭組織召開長三角水域江蘇省船舶排放控制區實施工作聯席會議成員單位座談會,提出提前實施明年的船舶排放控制區要求,從9月1日起,船舶在排放控制區內所有港口靠岸停泊期間應使用硫含量≤...

據介紹,江蘇啟動船舶排放控制區工作一年多來,全省內河港口已經建成13套高壓、300多套低壓岸電系統,沿江港口集裝箱碼頭輪胎輪式起重機(RTG)已有109臺完成“油改電”改造,改造覆蓋率100%;抽檢船舶燃油836艘次,燃油抽檢不合格船舶107艘次;船舶LNG新建、改建取得突破,新建LNG船舶18艘,211艘船舶的LNG動力改建技術方案通過了交通運輸部水運科學研究院的技術評估,其中64艘完成圖紙設計與送審,3艘船舶完成改建并下水試航,17艘在建。
會議強調,要積極開展第一階段實施情況的評估,根據評估情況對下一階段工作進行研究部署;要做好江蘇轄區船用低硫燃油供應保障和聯合監管,建立船用低硫燃油基本供應制度,嚴格船用燃油的供應和使用的市場監管;設立與推進岸電使用示范區,探索“岸電使用成本分攤機制”,理順岸電費收機制,提升岸電使用率;以交通運輸部京杭運河蘇北段水運應用LNG示范區建設為契機,充分利用船型標準化中央財政補貼政策的有利時機,全力推進江蘇LNG動力船舶的新建以及實施對現有船舶應用LNG動力的改建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