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容提示:船舶上的消防員裝備是港口國監督檢查的必查項目,近日日本PSCO加強該常規檢查項目的檢查,一大批缺陷集中出現,提醒業界注意。...

消防員裝備是港口國監督必查項目,近日日本PSCO加強該常規檢查項目的檢查,一大批缺陷集中出現,提醒業界注意。
檢查依據位于SOLAS公約的II-2第10.10條以及FSS code的第三章,
缺陷代碼一般是07111personal equipment
一般消防員裝備(fireman outfitting)包括:
一套個人裝備和一個呼吸器:
其中“個人裝備”包括:
防護服(protective clothing of material)、消防靴( boots of rubber)、消防頭盔(helmet)、安全燈(electric safety lamp of an approved type with a minimum burning period of 3 hours)、太平斧 (axe with a handle provided with high-voltage insulation)、安全繩(safety rope)。
一般檢查要點如下:
1、配備數量:一般貨輪2套,液貨船另加2套,客輪(自己看)
2、呼吸器應為自吸式(2019年7月1日之前滿足),每個應配兩個備用氣瓶,可以重裝的配一個氣瓶。呼吸器應設有聽覺報警和視覺或其他裝置,以在瓶內儲氣量降至不少于200 l前向使用者發出警報。
3、氣瓶容量:其瓶內儲氣量應至少為1,200 l或使用30分鐘。
4、通訊設施:對于2014年7月1日或以后建造的船舶,船上每一消防隊應攜帶至少兩個雙向便攜式無線電話機(two-way portable radiotelephone apparatus)用于消防員的通信。這些雙向便攜式無線電話機應為防爆型或本質安全型( an explosion-proof type or intrinsically safe)。2014年7月1日以前建造的船舶應不遲于2018年7月1日第一次檢驗滿足要求。
5、至少30m長安全繩(fireproof lifeline)一根,并能用彈條卡鉤(snap-hook)系在呼吸器
常見缺陷:
裝備配備不全或部分不滿足要求
缺少部分屬具
防護服破損
呼吸器損壞
氣瓶壓力不足
低壓報警失效
屬具有損壞(如安全燈、安全繩等)
鋼瓶備件不足
關鍵人員不會使用、測試等
在此提醒大家認真檢查、維護保養及經常培訓使用。